一、主要职责
( 一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 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跨乡镇的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 , 衔接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 , 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 二 ) 组织实施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地方性法规和省、市政府规章 , 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 建设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三 ) 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 研判经济发展趋势 , 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 , 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 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县宏观经济政策 , 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 , 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 四 ) 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 , 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 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 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 五 ) 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 , 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 , 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 , 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 ,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六 ) 承担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 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 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 七 ) 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 , 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县本级基建资金 , 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 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 , 负责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 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 , 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 , 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 , 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 八 ) 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 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 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 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 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 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 推进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 九 )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 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 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全面振兴、规划和重大政策 , 负责全县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 十 ) 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 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 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 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 , 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 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 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 十一 ) 负责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 , 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 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 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 , 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 , 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 ,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 , 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 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 , 组织拟订发展循钚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 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 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 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 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 研究全县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 ,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 , 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 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 十四 )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 , 组织实施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省、市政府规章 , 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 十五 ) 根据全县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 , 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 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 管理我县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 , 负责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 , 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监测县内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 , 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 十六 ) 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 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 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
( 十七 ) 组织实施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 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 十八 ) 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 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 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 十九 ) 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 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 , 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 , 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 二十 ) 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及省、市金融政策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 , 拟订我县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拟订改善我县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县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二十一 ) 承担与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 , 配合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 , 推动我县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 二十二 ) 拟订全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 , 推动金融创新 , 协调推动全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实施。
( 二十三 ) 推动落实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 , 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二十四 ) 负责按照上级监管部门有关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部署抓好落实工作。
( 二十五 ) 负责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 , 配合协助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 , 组织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 协调落实县委、县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权限内地方金融机构准入和监管 ,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二十六 ) 按规定要求 , 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 二十七 )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成员
局 长:刘冬艳
副局长:王淼
副局长:陈星宇
副局长:李文飞
联系电话:0416-5522545
办公地址: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庞河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 号(政府西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