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保障广大参合人员的医疗安全和方便参合农民就近就医,根据锦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锦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锦卫函〔2008〕194号),新农合考评专家组对申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兴镇卫生院进行了检查、验收。
经新农合专家组考核,新兴镇卫生院符合《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现增补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