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县普查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283处,其中复查113处,新发现170处。
为了做好本次普查文物的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2〕148号)精神,决定对全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布。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按照《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普查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
附件: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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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