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决定对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无梁殿镇精华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八道壕镇振英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段家乡蛇山子第二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八道壕万兴采石厂、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宏兴安山岩开采有限公司、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双福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山和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胡家镇小荒村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亿兴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太和镇胜利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胡家镇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孔屯村铁石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小东镇金山采石厂、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秦屯骆驼山采石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金脉石材加工有限公司15家非煤矿山予以关闭,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禁止一切开采加工活动。
二、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矿山生产设施及生产附属建筑物。关闭期间注意安全,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三、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按照关闭要求做好矿山从业人员遣散、安置等工作。
四、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须将本矿山所有已加工生产的石料运走。
五、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启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逾期不开展的,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相关费用从矿业权人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利息中列支,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支付恢复治理费用的,由采矿权人补足。
六、在矿山关闭过程中,如有暴力或其他违法形式阻碍关闭活动的,严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处理。
七、对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等部门,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注销其相关证照,清理收缴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锦州供电黑山分公司负责停止供电,并配合相关部门监督矿山企业拆除供电设施设备。
特此通告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链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关于依法关闭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无梁殿镇精华采石场等15家非煤矿山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