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辽政发〔2022〕13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锦政发〔2022〕14号)要求和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省土壤普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普查工作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土壤普查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和做法,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全面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
认真对照国家明确的普查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抓紧组织开展普查工作。
科学编制实施方案
按照“2022年开展试点、2023年至2024年全面开展、2025年完成总结报告”的总体进度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
强化技术服务支撑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有计划地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提高土壤普查人员队伍专业素养,确保普查工作符合“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
严格普查质量控制
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
借鉴典型经验,做好盐碱地普查
要充分借鉴沈阳苏家屯区、大连瓦房店市2个省级试点地区典型经验,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及盐碱地普查工作。
三、切实加强普查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第三次全国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其职能,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商。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加强部门协作
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落实,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加强宣传报道
积极总结试点地区工作经验和做法,为全国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壤普查工作统一领导,协调落实相关措施,督促普查工作按进度推进。
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决策部署,负责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土壤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等,定期向市土壤普查办和县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耕地基础调查,提供耕地质量相关资料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等相关数据、资料。负责依法审核各类基于地图表示的图件成果;提供相关土壤基础信息图件资料,协助开展测绘技术方面的支持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县三普办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配合重要河湖泊及河口范围内样品采集等野外土壤调查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土壤普查工作需要的相关统计数据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负责提供土壤污染详查相关数据,配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林草):负责提供全县森林资源固定样地清查等资料,配合校核国家下达的林地、草地范围的任务。提供林地、草地等范围的土壤基础信息,配合在林地、草地等范围内的土壤调查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实施耕地基础调查,提供耕地质量相关资料等工作,负责土壤普查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附件: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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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 凯 副县长
副组长 王 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莹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王 淼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于海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凤伟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明旭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郑志学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万珩 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副局长
赵新月 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党组成员
王庆光 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岩(兼),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552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