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共7名)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切实提升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水平,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附件: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共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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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