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5号)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19〕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部署,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二、治理任务
(一)严格按照标准规划城镇小区幼儿园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对已建成的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正在建设的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要制订补救措施。对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小区实际需要的,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要做好选址、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在合适地点建设规模适当、符合要求的幼儿园。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局;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住建综合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二)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依标准建设
严格按照批准的城镇小区规划条件、建设手续及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对有幼儿园完整建设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同步建设的,要约谈建设单位,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同步规划、分期建设的小区,要保证配套幼儿园同步建设、优先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局;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住建综合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三)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
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县教育部门,未移交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县教育部门要在接收后12个月内实现开园招生。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四)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规定办成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城镇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低于50%的乡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办成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审批局,
各乡镇政府
三、治理步骤
(一)深入排查
从实际出发,制订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逐级部署落实。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问题列出清单,逐一建立治理台账。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局;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住建综合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二)全面整改
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根据每个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制订治理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审批局;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住建综合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三)监督评估
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进行督导、监督和评估,并针对关键环节适时组织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局;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住建综合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四、责任分工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主管部门及配合部门,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专项督查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教育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提出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及建设规模需求。
县发改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县自然资源部门和自然资源服务中心要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
县审批、住建和县住建综合服务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
县委编办按程序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根据办园性质,分别由县委编办和县民政部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县财政局要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中的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每月15日前,要向市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上报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排查和整改情况。
(二)加强监督管理
要充分认识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建立摸排整改情况总台账,细化时间节点,采取可行措施,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专项督导,推动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附件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 岩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崔 恒 副县长
成 员 吕金奎 县委办公室主任
杨宗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海军 县委编办主任
于立新 县教育局局长
张 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晁英扬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岩 县民政局局长
冮杰林 县司法局局长
曹 兵 县财政局局长
张 莹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耿俊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 民 县审批局局长
韩世清 县住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22个乡镇乡镇长
领导工作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办公室主任于立新(兼)、张贵(兼),联合办公地点分别是设在县教育局和县住建局,联系电话:5780815(教育局)、5556503(住建局)。
文件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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