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纠风办《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全国、省、市纠风工作会议要求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锦政办发[2012]44号),现提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一)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国有土地上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落实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规定。集中排查群众举报投诉的征地拆迁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认真落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规定。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三)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查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行为。开展工程质量的专项检查,严把质量关。加强对分配管理环节的检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和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工作。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行为。解决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不规范、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等突出问题,有效推进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脱钩工作,使市场中介组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
(五)坚决纠正商业银行乱收费问题。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福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违规问题。公开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服务项目和标准,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开户费、进场费、条码费、销售返利等违规收费。督促大型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门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与零售商沟通协调等制度,构建和谐零售与供应关系。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七)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问题。继续打造重点工业园区的11条国省县公路“绿色通道”,建立县乡两级责任制,落实无公路“三乱”承诺,确保项目建设道路畅通。探索建立物流综合管理体系,推进物流资源规范、公平、有序和高效流动。规范物流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八)坚决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计费收费更趋规范。清理资费套餐,提高资费透明度,综合治理电信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业务营销违规等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内置吸费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九)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查处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
(十)深化庆典研讨会体育运动会过多过滥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报批程序;要把活动的举办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监督。
(十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
(十二)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拓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采购非中标药品的行为。完善医德医风的考评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
(十三)深入开展纠正损害农民利益不正之风。继续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侵吞和非法占有农村“三资”问题。加强村务公开,促进分配公平公正。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此外,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结合实际,对重点部门、行业利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发挥民主评议代表和行风信息员的作用,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对评议对象政风行风建设的综合成绩,按照考评排名和比例确定年度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连续3年排名倒数3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考评成绩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馈,纳入县政府政绩考评成绩之中。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主管部门、行业要制定基层站所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创建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工作。
三、积极推进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
继续推进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建立我县民心网工作站,形成工作站与联网单位分派、转办、督办、审核、回复、反馈,互联互动,县级审核把关、县级和部门分级负责的民意诉求办理工作机制。
四、加大纠风案件查办力度
突出查办纠风案件工作重点,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查处破坏黑山经济发展环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案件,坚决遏制不正之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抓好任务落实。特别是要高度重视民心网投诉办理工作,要明确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提高质量,提高优秀率。要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健全纠风机构,配齐配全人员,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专项治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建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要加强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严格考核,奖优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要加强纠风队伍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明确分管纠风工作领导,明确纠风工作人员,加强纠风人员和民心网承办人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要加强纠风信息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撰写反映纠风工作和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的信息,通过宣传,扩大纠风工作成果。要积极向上级纠风部门(民心网)报送信息稿件,认真完成信息上报任务。
附件: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
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