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科学合理界定棚户区改造范围,统一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科学合理界定棚户区改造范围,统一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棚户区界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保函〔2014〕5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19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2018〕55号)及锦州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锦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所指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指位于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使用年限较久、房屋质量较差、建筑安全隐患较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等危旧住宅、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同时满足以下任意2款要求的方可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房屋结构简易,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和有碍城市景观,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危旧房屋。
(二)按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经专业机构评定属危险房屋或严重损坏房屋(C、D级)。
(三)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包括房屋室内空间和设施不能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无集中供水、无分户厨卫等)。
(四)排水、交通、供电、供气、通信、环卫等配套基础设施不齐全或年久失修。
(五)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密度较大,房屋破旧拥挤,消防设施不健全,道路狭窄,电气线路老化、电气安装不规范等。
第三条 具有下列文件之一的,均可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依据:
(一)具有相关资质的地质灾害评估机构出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房屋安全鉴定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C、D级)。
(三)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四)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设计机构出具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评估报告。
第四条 依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城中村摸底调查的通知》(建办保函〔2015〕559号)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城中村、城郊村和城边村(统称“城中村”),按照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原则,兼顾新区建设和城乡结合部发展,群众改造意愿迫切、条件成熟的城中村也可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但要规范城中村改造范围,对城市建成区外、规划区范围内的自然村改造,要认真界定是否符合棚户区条件,补偿面积过大、改造成本过高的,不得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第五条 严格依据国家对城市棚户区(城中村)的定义,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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