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境保护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环保厅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畅通与公众交流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锦政办明电〔2017〕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公开环保政务信141息条,其中:环评审批99条、行政处罚12条、排污许可12条、环境监测2条、排污收费4条、环境质量2条,充分保障了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促进公众参与的重要抓手。一是完善机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二是明确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内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并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公开重点,保障知情权益
一是加强了环境舆情的主动公开。在重大环境舆情事件中迅速回应,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二是主动推动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状况监测数据,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实行全过程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三是推进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等重大信息的公开。
(三)强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
我局在利用好宣传资料、橱窗、板报等传统媒体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利用门户网站架起与公众沟通的桥梁,充分提供公众获取我县环境信息,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更加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和支持环保。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及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四、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强。部分科室、下属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公开不够全面、不够主动、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还有差距,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内容的及时性、丰富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五、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强化业务部门主动公开责任和意识,提高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工作水平,及时、全面公开环境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完善环境信息公开专栏功能,深化在线办事服务应用,持续提高门户网站、环保微信、微博公众影响力。三是进一步规范环境信息公开行为,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