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15]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要求,按照《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锦委发〔2015〕5号)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锦州市取消、下方和调整行政职权及行政审批前置要件的决定》(锦政发〔2015〕25号)要求,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继续向社会公布一批政府各部门及省、市直有关单位近期对应省、市政府文件承接、调整、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职权目录
2.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职权目录
3.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取消的行政职权目录
4.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下放的行政职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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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