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将本《方案》发至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全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50条具体举措及我县63项工作任务,围绕“构建五化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新突破”的总思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化、工程化、清单化、专业化、项目化”,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场景化、全过程、全工艺、全链条”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大宣传大培训,以强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为黑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坚决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黑山攻坚战。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重大隐患

目前,已有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工贸、消防、民爆、房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农机、电力等11个行业领域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单位要对标对表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针对性。

(二)重点事项

在对照1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精准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11+N”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

1.“11”个传统重点行业领域

(1)危化品领域。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查和油气储存企业风险评估,针对夏季危险化学品事故规律特点,聚焦重点环节部位,融合推进重大危险源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涉及高危化工工艺企业风险排查治理、老旧装置安全分类整治、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加强危化品企业汛期防雷、防静电和冬季防冻凝、防泄漏等环节安全管控,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动火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安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及时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加强堆场等重点场所监管,重点治理危险货物运输“挂靠”等问题。深化危险废物治理,确保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矿山领域。紧盯瓦斯防治、动火作业、探放水、敲帮问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露天矿山边坡管理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紧盯复产复工、汛期、冬季等特殊时段。全面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盗采、超层越界、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推动矿产资源立体式、无缝隙、全覆盖监管,及时发现隐患、及早预警防范。(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安全领域。紧盯“三类场所”,一是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二是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文物建筑等;三是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聚焦“六类隐患”,一是消防设施设备不好用;二是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三是不符合安全疏散条件、疏散预案不完善;四是违规电焊施工、用火用电;五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六是电缆井未按要求封堵等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形。(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城镇燃气领域。严格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加快“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集中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等重大隐患,对燃气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回头看”,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解决燃气入户安检率较低、企业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加快建设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推动燃气充装、运输、配送、使用等重点环节实现精细化管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道路交通领域。围绕“减量控大”,严格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重型货车“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违法行为。加强县乡交通安全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整治马路市场、货车拉人等乱象。加大车辆达标核查力度,严防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查处系列专项行动,一体推进路面查处、溯源治理、源头防范,实现被动查处向主动预防转变。(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筑施工领域。围绕防坍塌防坠落,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完善施工安全监管措施,推动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控和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稳固。严格管控“危大工程”施工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强化对分包单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制度规定,强化施工工序、操作规范和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建筑施工事故发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工程,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电力工程)

(7)旅游领域。全面摸排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项目经营情况,加大基础设施维护和设备检修力度,“一项目一预案”做好设备突发故障安全应急处置。压实乡村旅游、民宿、露营、剧本娱乐等新兴涉旅行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和娱乐体验产品。整顿旅游包车市场,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严禁包车挂靠经营、“以包代管”。(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教育领域。强化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学生防溺水、消防、交通等安全教育,开展教职工安全能力水平培训,开展涉校涉生的应急救援与演练,协调开展校车、校内特种设备、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安全环境治理,引导学生远离危楼。重点排查校舍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及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装载学生(黑校车)和校外非法培训机构。(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民爆领域。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民爆器材销售、储存、使用企业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爆炸装置,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爆炸物品,违规发放、领用爆破器材,超资质等级作业和雇佣无资质人员实施爆破作业,以及非法向矿山企业提供爆炸物品等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炸药库房等重点部位的防雷击、防高温、防汛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特种设备。结合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章的施行,全面落实锅炉、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打击小型锅炉“大容小标”、未按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高压氧气瓶专项排查整治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新建及更新改造的油气长输管道、燃气压力管道安装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加强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化工产业转移承接地相关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定期自行检查、定期检验以及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工贸制造业。加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令第10号)宣贯工作;突出涉爆粉尘工艺场所和存在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施蔬菜腌制、造纸和印染等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服务和执法推动,提升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自主管理能力;重点排查工贸企业易燃易爆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整治作业方案审批、风险辨识、条件确认、现场监护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N”个重点专项整治任务

(12)夜市等夜间经济活动专项整治。夜市主办方应当加强对经营户用气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前告知、用中提醒各项使用规定,严禁倒灌、倾倒液化气,严禁涂改、损坏液化气气瓶瓶体及附件设备,严禁购买和使用违规液化石油气。采取联合督导、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开展夜市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服务,重点消除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自闭阀、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储存液化石油气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推动周边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配全专兼职消防救援力量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各乡镇(街道)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厂中厂”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厂房、经营性自建房等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建立覆盖全领域的“厂中厂”专项台账,严格动态监管。督促“厂中厂”房东、业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统一安全设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每月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各乡镇(街道)及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

(14)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醇基液体燃料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整治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供应、运输、储存和使用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醇基液体燃料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储存、使用、处置场所,着力解决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动火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督促企业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查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制定“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及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

(16)外包外租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纠正或取缔;督促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各乡镇(街道)及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

(17)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吸取近期各地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

(18)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专项整治。要针对当前信息化系统、智能化设备广泛应用,生产系统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网络安全对系统稳定运行影响越来越大的实际,深入研究分析,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将数据丢失、黑客攻击等纳入对信息化系统、智能设备等的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范围,摸清底数,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制定有针对性应急预案,严防因网络安全问题导致系统瘫痪、设备失效等,进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街道)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

水利、电力、商贸服务、仓储物流、农机、卫生等其他重点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专项行动推进中如发现重大共性问题和重点领域,将动态增设相应专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企业层面: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年实施方案》(黑安委〔2023〕4号)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工作部署。

2.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有关安全要求,发动全员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党委政府及部门层面: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50条具体举措、市64项、县63条工作任务,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于5月25日前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已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以及本方案重点事项、上级部门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内容,同时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建立信息直达企业工作机制,确保将整治内容快速传达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动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二)隐患清零阶段(8月底前)。

企业层面:

1.集中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各企业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监管部门印发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隐患事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各企业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本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企业自查自改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并持续推进。

党委政府及部门层面:

1.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实施政府部门帮扶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要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贯彻部门帮扶指导全过程,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企业重大隐患清单(台账),逐项跟踪督办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指导帮助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同时,在帮扶指导中借助锦州通APP平台,实施“逢查必考”,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

3.推动隐患整治“回头看”。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场景化全过程“四位一体”风险管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对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县安委会2021年以来考核巡查、督查检查反馈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委办化工园区指导帮扶工作中反馈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企业自查自改上报的重大隐患“回头看”,确保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三)精准执法阶段(11月底前)。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制定法律法规规定事项检查清单和专业技术检查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标准和整改措施,按单检查,精准执法。

1.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2.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并对事故实施提级调查;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

企业层面:结合我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年活动,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对系统发现的重大隐患认真研究分析成因,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实现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提升。

党委政府及部门层面: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复核、验收检查发现重大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总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一个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由滕飞书记、王华县长任双组长、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均要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统筹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健全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二)一套机制保障整治成效。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建立重大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模板见附件2),实施闭环管理,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附件3)。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倒查工作要求,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一组活动营造宣传氛围。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辽沈行”专题活动,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各级主流电视媒体及主要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四)一系列调度推进工作落细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1)有关填报要求,每月31日前将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5月31日为第1期上报)。同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安全生产实时调度系统(锦州市协同办公系统端口),及时上报专项行动的检查信息,县安委办要调度跟进,将填报进度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指标,并不定期向全县通报。请分别于5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红头盖章PDF文件和word电子版,以下报送形式均同);8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贯彻落实情况;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侯颖 史航 刘傲 电话:5553111邮箱:hsxawhbgs1@163.com

附件:1.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

情况调度表

2.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模版)

3.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情

形说明

附件1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1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2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3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4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5政府挂牌挂账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6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业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查情况

1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数总数

(家)2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家)4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

职责清单(家)

5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6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8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部门

严格

精准

执法

情况1帮扶指导重点乡镇(街道)

(个次)2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行政处罚(次,万元)4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5移送司法机关(人)6责令停产整顿(家)

7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8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9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10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党委

政府

组织

推动

情况1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2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3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次)4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5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6是否在当地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7县、乡镇(街道)两级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8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注:1.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1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3.各地各部门报送数据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与调度表一并报送。

附件2

(地区、部门) 督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模版)

序号隐患类别隐患单位隐患基本情况监管

单位监管

负责人排查发现

时间整改措施和进度整改

时限督办单位

1危化行业某有限公司1#2#液氯库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无危化建设安全三同时相关手续,企业目前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某某局某某某年

某月某日责令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1#2#液氯库进行设计诊断,正在开展诊断中。某年

某月某日某某安委办/县某某局

2消防某高层小区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某某区某某某年

某月某日主要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地下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截止当前,已落实整改资金13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共维修资金),目前已完成整改招标工作。某年

某月某日某某安委办/县某某局

附件3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的情形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拟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九)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十)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本县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印发

联系人:侯颖 电话:555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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