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会议精神,推进我县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降低肥料投入成本,提高科学施肥水平,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244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其中微生物菌剂示范推广部分)上报主体进行遴选,根据专家组评审,确定实施主体为: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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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