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0〕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包括国有农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职工)。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向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依据为: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轮家庭土地承包未完成的乡镇(街道)或未实行家庭土地承包的国有农场耕地,以村台账、原计税面积中的实际耕种面积为补贴发放依据。补贴面积以2019年12月31日时点数为准。
机动地、册外地、林地、畜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用地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弃耕地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由县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上报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实行全县统一标准。
二、数据申报核实与资金发放
(一)基础数据申报核实(5月8日前)
村级组织负责向乡镇(街道)申报本村补贴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乡镇(街道)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当地金融机构对村级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实,调整和完善农民补贴基础数据,形成当年乡镇(街道)基础数据。
当年基础数据库形成后,乡镇(街道)负责在自然村进行公示,主要公示补贴农户姓名、补贴面积,并由村通知农民及时核实公示内容。村级公示必须使用乡镇(街道)“一卡通”系统统一导出的补贴公示表,同时说明补贴依据、补贴范围,并注明县、乡镇(街道)投诉电话,并加盖公章。每个自然村张贴公示地点不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情况由乡镇(街道)拍照存档。
基础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将形成的基础数据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村委会和乡镇(街道)负责。农垦系统拥有耕地承包权的职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谁申报谁负责”原则,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程序的合规性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发放标准与当地农民一致。
县农业农村部门将汇总后的补贴数据报请县政府,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将核实后的数据于5月20日前报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县财政部门收到资金后,根据县农业农村部门补贴资金发放基础数据,将补贴资金及发放明细表(纸质和电子版)发至县农业银行,由县农业银行按规定程序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其中,县财政部门提供给县农业银行的电子版代发文件为符合省农行批量收代付系统数据规范的加密文件,以保证补贴代发数据不在中间环节修改、泄露,确保代发资金的安全。6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民的银行卡中。
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县财政部门将发放结果报市财政部门。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将完整的补贴数据返回乡镇(街道)和农垦企业。各乡镇(街道)和国有农场要将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指定专人逐村张贴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张贴点不少于5处,公示情况由乡镇(街道)和企业拍照存档。
各乡镇(街道)要将补贴发放结果在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中公布,县主管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将补贴发放结果(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公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补贴政策落实的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补贴基础数据的申报、核实、汇总、公示等工作,农垦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补贴基础数据的申报、核实、汇总、公示等工作,及时将补贴数据报送县农业农村部门;县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县农业农村部门的补贴数据及时拨付资金,会同相关金融机构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落实好补贴政策。
要切实做好补贴数据的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在补贴数据汇总上报前,要对补贴对象、分户补贴面积等进行第一次公示,补贴资金发放时需要对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每个自然村公示地点不得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自然日。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公开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
各乡镇(街道)和企业要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集中保管农民补贴资金发放的银行卡、支取他人补贴资金,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对截留滞拨、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 昊 县长
副组长 李岩江 副县长
成 员 李宝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 兵 县财政局局长
郭绍新 县审计局局长
郑 智 中国农业银行黑山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李宝岩(兼),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552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