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做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锦人社[2020]15号)精神,经企业申报、组织相关部门会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证明停工停业45天以上、初审认定,下列企业符合失业保险应急性稳岗返还政策要求,现予公示。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之内(即日起5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复查申请。
联系电话:5666005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失业保险应急性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二批) |
编号 |
企业名称 |
稳岗补贴(元) |
1 |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客运总站 |
1062640.69 |
2 |
好为尔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160708.05 |
合计 |
122334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