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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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及现场踏勘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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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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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全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或与现场踏勘实际不符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或修正。
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与现场踏勘实际相符,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修正不争材料,予以受理。
未通过审查的,答复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查(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审查
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住建局局发放批准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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