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9—2020年秸秆禁烧实施方案》解读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为做好2019年秋
季
至2020年春季我县农作物露天秸杆禁烧工作,防止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
〕27号)和
《
锦州市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的
通知》(锦蓝天发〔2017
〕22号
)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
定
此方案。
二、“方案”的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确保我县区域内无秸秆焚烧现象,实现全域零火点。
三、“方案”的秸秆禁烧重点区域
铁路、国道、省道、城市周边等重点禁烧区域,以及自然保护区、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
四、“方案”的责任分工
1.
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国家卫星及大数据拍摄的火点位置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会同县政府
办
督查室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
查
,不定期对各乡镇进行火点巡查,对发生焚烧秸秆后的过火面积进行确认,对
后续
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处理情况汇总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2.
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深入推
进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变废为宝,确保秸秆利用率达到85%以上。
3.
县公安部门:负责对秸秆焚烧的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4.
县纪检监察
机关
: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中存在
的
不作为
、
乱作为及监管不
力
的行为,依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5.
县交通部门:负责对主要干
道
进行巡查,对秸秆焚烧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及时处理
,
确保道路安全。
6.
县林
草
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烧毁树木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7.
县消防大队:负责接到秸秆火险报警后,迅速出警救援
,
并调查确定起火原因。
8.
各乡镇:
党委书记、乡镇
长
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
,
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秸秆禁烧的全部工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对辖区内秸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制
订
禁烧工作方案,要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不出现一处焦斑,不在媒体上出现负面报道”,确保辖区内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无因农作物秸秆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
文件链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9—2020年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