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8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种植业结构调整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做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为推进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级财政从中央财政下达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中调剂10%,用于支持种植结构调整。
二、“方案”的主要目的
政策主要目的是适度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加快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努力实现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开展规模化结构调整的本地农民、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和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主体。
(二)补贴范围
1.新建的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设施内面积15亩以上日光温室小区和钢架冷棚小区)。
2.种植优质特色高效作物,包括裸地规模化种植的地瓜(5亩以上)、圆葱(5亩以上)和设施农业种植的太空蔬菜(与设施农业小区补贴不可兼得)。
(三)补贴标准
1. 对于新建设施内面积15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2万元;对于新建设施内面积15亩以上的钢架冷棚小区,每亩补贴3000元。对于新建设施内面积10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3万元。
2. 裸地规模化种植的地瓜、圆葱(5亩以上),每亩补贴300元。设施农业种植的太空蔬菜,每亩补贴500元。
(四)补贴程序
1. 建设生产主体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组织符合补贴要求的设施农业建设主体和优质特色高效作物生产主体,据实分类填写补贴申请表,向村委会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村级审核公示。村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将符合条件的建设生产主体逐户登记,对不同补贴作物和设施农业分类填写分户信息表,将建设生产主体、补贴面积及县农发部门举报电话等在村级公示7天(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分户信息表以及村级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政府。
3. 乡镇核实确认。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申请表、分户信息表、相关证明材料及村级核实公示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建设生产主体建立档案,保存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编制本乡镇不同补贴作物和设施农业的分户信息表,将分户信息表、乡镇汇总表报送县农发、财政部门。
4. 县级核查汇总。一是对设施农业小区验收。县农发和财政部门对新建设施农业小区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编制验收合格汇总表。二是对优质高效特色作物抽查。县农发、财政部门对各乡镇报送优质高效特色作物的基本信息进行抽查。在对设施农业小区验收和优质高效特色作物抽查基础上,编制全县分户基本信息表,填写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县级汇总表,报县政府审定。
(五)资金发放
县财政部门根据层层核定的补贴面积,及时将补助资金测算分配到户,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每一个建设生产主体账户。如果资金结余,将用于下一年度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补助资金发放后,各乡镇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
(六)补贴备案
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于2018年12月20日前结束。县农发、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全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并附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其中,县级明细表细化到乡镇,乡级明细表细化到村。
文件链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8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