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推行柔性执法监管方式,完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体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已编制完成,经审核确认,现依法公布,予以公告。
附件:1、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行政裁量权基准;
3、行政执法“四张清单”。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