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现对到期未申请延续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进行公告注销,公告期为七日。公告期满仍未申请延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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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交通运输局到期未申请延续经营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证注销明细表(至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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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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