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辽宁省地方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机构(M站)建设条件》(DB21/3668-2022)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现对我县新增2家经锦州市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生态环境局确认的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机构(M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联系人:唐衍旻 联系电话:0416-5509533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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