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202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养老保险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二)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经办服务工作。
(三)承担县直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申报、失业人员待遇发放和劳动用工备案等工作;承担县本级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
(四)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落实、组织实施全县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服务工作。
(五)为拟订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全县创业带动就业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全县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相关服务工作。
(六)分析和预测全县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承担全县普惠制培训机构服务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
(七)协助行政机关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等服务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劳动保障监察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的受理、申报等事务性工作;为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诉提供服务保障。
(九)落实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高层次人才培养重点工程、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为全县人才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人才信息库提供服务;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人事代理工作;承担流动党员党务管理工作。
(十)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
1、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办、工资保险室、财务审计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部、人才与流动人员服务部、劳动能力鉴定服务部。
2、分支机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略,格式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人社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人社中心2024年度收入总计1741.49万元,支出总计1741.4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54.34万元,增长153.44%。主要原因:2024年度非基建项目就业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二、关于人社中心2024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41.4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1.49万元,占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1.49万元,占93.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占0%,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0万元,占6.8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三、关于人社中心2024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4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01万元,占35%;项目支出1132.48万元,占65%。
四、关于人社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人社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1.4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54.34万元,增长153.44%。主要原因:2024年度非基建项目就业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五、关于人社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人社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1%。与2023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4.34万元,增长135.97%。主要原因:2024年度非基建项目就业专项资金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人社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1.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1.49万元,占93.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120万元,占6.89%。
六、关于人社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5.71万元、津贴补贴100.15万元、奖金0.09万元、绩效工资26.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58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万元、住房公积金21.84万元、退休费7.1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职业年金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2万元;公用经费3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电费7.2万元、水费0.8万元,邮电费4万元、取暖费12.74万元、差旅费9.03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手续费0.8万元。
七、关于人社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0%,同比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0%,同比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0%,同比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境)考察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其中:购置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价值0万元;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预计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万元,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0 万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人社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人社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人社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有情况:
1. 人社中心办公用房3116.48平方米,价值248万元。
2. 人社中心共有车辆1辆
人社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房产、车辆等大宗资产购置情况: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人社中心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