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部门预算
(202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医疗保险事业提供服务。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待遇支付等工作;负责全县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待遇支付等工作;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待遇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各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预算、决算,编报各类报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
三、内设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部、居民公共业务管理部、综合部、财务部、城镇职工结算部、医疗救助部、定点零售药店管理部、职工公共业务管理部、城乡居民结算部
第二部分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略,格式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收入总计284.39万元,支出总计284.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4.36万元,减少13.49%。主要原因:单位地址变动,减免房租费、伙食费。
二、关于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39万元,占94.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3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单位资金收入15万元,占5.27%,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万元,占100%,主要是单位职工保险等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三、关于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9万元,占87.55%;项目支出35.4万元,占12.45%。
四、关于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4.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4.36万元,减少13.49%。主要原因:单位地址变动,减免房租费、伙食费。
五、关于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36万元,减少18.06%。主要原因:单位地址变动,减免房租费、伙食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3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关于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7.76万元、津贴补贴7.78万元、奖金0万元、绩效工资44.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1万元、住房公积金9.23万元、退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1.32万元;公用经费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7万元、印刷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1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
七、关于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0%,同比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0%,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因业务减少,故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0%,同比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境)考察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其中:购置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价值0万元;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维护。
3. 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预计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万元,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有情况:
1.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共有车辆1辆。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房产、车辆等大宗资产购置情况:无房产和车辆购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黑山分中心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35.4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