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工业经济影响,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定《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工业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工业若干举措》包括7部分、27条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环保支持政策6项措施。
二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4项措施。
三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主要包括鼓励市、县(区)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提升科技企业基础创新能力3项措施。
四是加强保供稳价。主要包括加强电煤运行监测预警与调节、做好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稳价工作、拓展工业企业多元化资源供给渠道、落实国家绿色电价政策4项措施。
五是扩大有效投资。主要包括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增强电力保障能力、加快企业升级改造、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4项措施。
六是稳定外资外贸。主要包括推动外贸稳定发展、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3项措施。
七是强化要素支撑。主要包括加强用地保障、用好用足国家有关能耗政策、支持企业减污增效措3项措施。
相关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202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