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领速度,切实发挥补贴政策实施效益,根据《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锦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农发〔2022〕281号)(锦农发〔2022〕281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农村局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财政局
2022年10月13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
缩短办理时限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锦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农发〔2022〕281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领和结算速度,切实发挥补贴政策实施效益,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稳定农户购机申请补贴预期,更好地推进农机购置补贴规范落实。
二、工作举措
(一)推行乡镇办理。原则上将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审核、机具核验工作下放至乡镇、街道办理。对暂不具备下放条件的地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挖掘自身潜力,加强便民服务水平,加快补贴申办速度,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相关工作。
(二)优化补贴流程。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1〕14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受理补贴申请、核验公示信息、限时受理审核、兑付补贴资金”流程优化为:“受理核验、信息公示、审核汇总、兑付资金”流程。受理审核、机具核验的方式、标准、要求继续按《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三)缩短办理时限。将限时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5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其中,农业农村部门:受理核验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小型机具当天受理、当天核验;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大型或设施安装类机具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验)、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汇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乡镇受理审核、机具核验信息材料,将通过审核的申领数据信息材料提交县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在上级补贴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于10个工作日内履行资金拨付程序,组织通过“一卡通”兑付补贴资金。
(四)简化审批程序。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县级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审核、监管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审核汇总、财政部门资金兑付工作衔接机制,简化补贴资金兑付审批程序,确保补贴资金按规定时限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五)推进信息化申办。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引导购机者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辽事通信息化方式申办补贴,让农户随时随地申请、查看补贴申办进度。要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融媒体等宣传平台,积极推广信息化办理方式。推广应用信息化申办补贴情况,将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延伸绩效考核。
(六)强化督导检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实施补贴资金发放“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及时预警和通报超时办理情况。对超过办理时限比率高的地区给予年度绩效考核降档处理,并调减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分配额度。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对所辖乡镇、街道按照每年不少于申领补贴机具总台(套)数的10%进行抽查核验,对异常情形申请补贴有关情况要加大核查力度,并逐级上报。鼓励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抽查核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2022年11月1日起全县实行新的补贴流程和办理时限。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加快补贴申请速度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周密组织、加强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合理确定办理窗口的地点、数量、人员,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
(二)强化保障,做好衔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人员充实到乡(镇)补贴申领的一线,并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要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相关工作放得稳、接得住,确保在政策调整期间不影响购机者申领补贴。
(三)大力宣传,强化培训。各乡镇、街道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农机购置补贴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的有关规定,着力提升农机政策的知晓率,切实保障广大购机者的知情权、监督权。要组织所属乡镇、街道具体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政策理论、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实际操作培训,提高政策实施的规范性、准确性。
(四)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加强纪律规矩约束,进一步完善补贴工作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要深入落实县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责任,要突出对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一线具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一经发现从严查处。请各乡镇、街道将优化补贴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的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 ,于10月18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办。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农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