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许可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净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材料要求: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3、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4、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管理制度
程序环节:对告知承诺的申请事项,在材料齐全且承诺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监管措施:在发放许可证30个工作日内对食品生产主体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企业撤销食品生产许可,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
其他事项:办理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不收费,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