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国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企业)直属的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办法。
三、调查内容
主要统计调查内容为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建筑业企业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方式。
五、调查组织方式
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直接从网上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分别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年报基层表数据和定报综合表数据。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本制度取得的主要统计资料,季度资料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年度资料通过《中国统计年鉴》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