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继续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提案》(44)号答复

曲永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补齐城市人居环境短板,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城镇老旧小区应为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20年改造永安社区老旧小区9栋楼、364户居民、总建筑面积2.7571万平米。2021年结合上级有关老旧小区改造文件,继续将未进行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改造计划,因改造工程设计的楼房较多,我们计划分5年进行改造。由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多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意义、办法和途径,做到家喻户晓,众所周知,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并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住宅进行业主会签,同意率应达80%以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二条明确改造对象范围中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为提升治安防治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增添视频监控设备、修建小区围墙、小区门禁等安防设施,对改造后的小区由居民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对老旧小区进行后续维护服务事宜,完善老旧小区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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