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1、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金融办会同县相关部门,结合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及县域情况,梳理重点、优质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形成企业名录。人民银行具体落实与各金融机构对接,组织金融机构形成包括信贷品类、利率标准、发放条件等信息的信贷产品目录,针对重点企业、项目组织银企对接活动。
2、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三农”服务措施,创新“三农”金融产品服务和模式。县金融办及县人行督促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和资源倾斜,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扩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根据县域乡村经济发展的实际信贷对象和需求,积极拓展开发信贷产品,组织信贷资金向乡村振兴领域对象和产业倾斜。目前,各行相继推出“善新贷”、“裕农贷”、纳税e贷、抵押e贷、小企业简式快速贷、助企流水贷、助企惠农贷、中银E贷厂房贷等不同特色的信贷产品。
3、推进金融支持抗疫保供及助企纾困工作。县金融办向金融机构传达解读金融支持抗疫保供助企纾困文件精神,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从贷款政策、企业营销等环节入手,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的企业提供贷款延期服务,落实与金融助企纾困企业名单、重点企业白名单中企业的对接工作,为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4、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发挥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报账发放力度,再贴现资金优先投向小微企业票据。县人行已向农联社发放支农再贷款2180万元。
5、加强信用监督。进一步夯实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市场诚信档案,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市场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征信、评级等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跟踪监测预警,健全市场化的风险分担、缓释、补偿机制。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从而促进县域经济高效畅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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