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井洪涛、黄金明、王冬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黑大公路人行道上垃圾箱阻碍群众行走问题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提案,我们非常重视,并到实地进行查看,发现有个别的垃圾箱摆放确实摆放到了人行道上,我们现在已经对摆放到人行道的垃圾箱进行了调整,让百姓出行方便,对于垃圾箱外观问题,我们也采纳并逐步进行规划调整。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一条: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提案》(74号)答复
下一条: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乡村柏油路面维修的建议的提案》(49号)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