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准入资格,要明确网络餐饮的准入门槛标准,强化平台用户的实名认证和外卖餐饮行业的准入标准。
答:尊敬的刘岩委员,您提出的三项建议,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局已全部采纳,并召开会议,对您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建议全面进行了部署落实。目前,全县网络食品交易经营单位有990户(动态),首先,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辽宁省网络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准入资格,并于2023年6月24日对美团、饿了么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工作。重点提出了外卖网络食品的认证和审核标准,对网络经营的餐饮单位准入进行严格审核,反对食品浪费及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包括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设施设备清洗消毒(消毒记录)及反对食品浪费相关制度。要设置专门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和更新,要求所录入的交易经营信息线上线下一致,严格禁止借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资质上网经营售卖行为,对所录用的外卖送餐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所取得的健康证明、网络食品交易生产经营单位门脸照片、风险等级信息、网络投诉举报电话要在网上公示,每日晨检要有记录备查,引导消费者选择风险等级低的实体店订餐消费。目前,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规范,配送和经营水平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监管部门要对提供外卖的餐厅进行定期排查和不定时检查,审核相关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人员健康、产品质量等。
答: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部署,以“守查保”专项行动和餐饮服务质量提升为抓手,加强对线下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和示范店的引领作用,让食品经营单位加工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要求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所配送的食品进行“封签”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实体店所使用的塑料袋、餐盒、包装材料、餐纸、一次性筷子等纳入食品相关产品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如实记录进货台账,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线上和线下经营过程有效衔接。2023年5月15日,在全县开展一次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和提升食品安全质量为抓手的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调整实体店的风险等级,建立实体店的信用档案,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共治格局。在实体店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保障消费者维权及合法权益,从而强化了社会监督。对全县餐饮服务人员进行了两次线上直播培训,使实体店食品安全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有效解决食品配送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三、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管投诉功能。
答: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刘岩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部采纳,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线下实体店同时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23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导向,以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为抓手,对美团、饿了么网络第三方平台主页和990户网络食品经营单位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并包括投诉举报电话12345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已全部公示,让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局机关设置24小时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受理食品安全相关诉求。目前已受理食品交易投诉举报电话13起,按程序和时间节点已全部办结。
通过线上网络平台线下实体店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构建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使网络食品安全得到有效规范,经营者自律意识和经营水平也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全县广大群众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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