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姜屯镇花生加工户用地困难的建议》(34)号答复

宋忠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姜屯镇花生加工户用地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镇现有花生加工大户12户,由于大多加工户均在住宅区域内加工,导致环保不达标。您建议对我镇进行土地规划,建设加工小区。收悉此建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一把手责任制,有领导分管,专人承办。经实地考察,走访。按照《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2022〕26号)等文件要求,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建设区内选址。拟选址在姜屯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东侧,211省道南侧,占地100亩左右。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用地手续。县自然资源局意见为可以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进行选址,负责土地规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为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姜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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