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清理整治公共停车位被商户长期停车占用及摆设其他物品的建议》(8)号答复

艾志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清理整治公共停车位被商户长期停车占用及摆设其他物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县城内临街商铺占用停车位的问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始终坚持严格管理,每天每时都会对城区内的私设警示标志、放置自行车小推车等物品长时间占用车位问题进行巡查,开展多样的监管手段,充分利用城市管理数字化指挥中心与市容管理各中队,分别以网络巡查和人员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侵占道路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有效整治,宣传、劝导、教育临街商家不准摆警示标志、放置自行车小推车等物品占用停车位、让属于公共的停车位切实为我县百姓所使用,对多次劝告不改正者加大处罚力度,并对警示标志、放置自行车小推车等占用车位物品进行依法查扣。

交警大队将配合住建局对镇内沿街商户门店私设地桩、石墩、地锁、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进行及时清理、收缴,但具体工作还应以住建部门为主体,按照门前三包等规定,督促商户自觉维护门前秩序,强化对辖区内各重点街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持续对违法私自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行为进行从严治理,给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停车环境。

同时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引导,严禁出现私自占用停车泊位的行为,释放城区内公共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交警大队将加大对僵尸车的清理力度,按照“全覆盖、零死角”的要求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还道于车、还道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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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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