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粪污类运输车辆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周边养殖产业的兴起,农村粪污运输污染路面现象严重,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部门强化管理,全力整治机动车运输货物违法行为。通过采取批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上半年共查处脱落扬撒车辆141台次,批评教育司机、车主216人次,取得一定成效。目前为止,我们处罚粪污运输车辆无道路运输证1台,脱落扬撒5台,给予行政警告23台。
接转到人大代表提议后,我们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检查频次,主要做法:
一、深入开展调查,制定有效措施。采取执法人员现场取证调查走访方式,对全县主要路段和养殖区进行排查,发现运输粪污车辆基本为4.5吨以下货车。2019年国务院已经取消这种车型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要求。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每天出动2个路巡小队,加强对农村公路进行巡查,尤其是对养殖户较多的乡镇村屯,发现粪污运输车辆脱落扬撒,第一次进行教育,第二次给予处罚。对发现已经污染道路的,与公路养护部门联系及时清理。公安交警部门也将加强警力部署,加大对国省干道和农村公路各类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严格规范执法,确保整治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集中统一行动,专项整治粪污运输违法行为,对路面行驶的各类运输车辆开展常态化查处,对遗洒、飘散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最大限度杜绝各运输车辆污染环境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重点加强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继续保持对农村各类运输车辆交通违法的严管态势,常抓不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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