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省道小小线(S319)四间村附近安装减速带的建议》(46)号答复

贾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省道小小线(S319)四间村附近安装减速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组织专人对建议提到的现场进行勘察,该路段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在进出口处已设置了弯道标志及村庄标志。交通设计部门在线路规划设计之初,已充分考虑到该路段的实际情况、规范的设计时速,设计、施工的各项标准均能满足车辆安全行驶的要求,对于省道小小线的施工,我局完全按照省交通设计主管部门设计的图纸规范施工。建议中所提小小线39+800公里和40+100公里处两处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所以该路段无需安装减速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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