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黑高线段家乡朝阳路段转弯处应设交通护栏的建议》(26)号答复

吴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黑高线段家乡朝阳路段转弯处应设交通护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所提黑高线段家乡朝阳路段,经我局现场实际调研为省道法盘线(S214)朝阳路段。该路段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时速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路面宽度为7.0米。K225+150-K225+700为反向弯道,两个弯道的圆曲线半径均为125米,大于三级公路(40km/h)一般值,且路侧地面与路面高程为1.0-1.5米。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现有路侧环境不满足安装钢护栏条件。

我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省交通设计主管部门设计的图纸规范施工,故按设计要求无需安装钢护栏。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交通运输局


上一条: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机制的建议》(36)号答复

下一条: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常崔线公路与沈山铁路交汇处铁路下立交桥积水一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