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6号代表(关于取缔八道壕镇内两处燃煤取暖锅炉的建议)的答复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保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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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八道壕镇内两处燃煤取暖锅炉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此事高度重视,特委派环境监察局专人进行调查,经过核查吉祥佳苑小区有一台为4吨燃煤锅炉,阳光佳苑小区有一台为2吨燃煤锅炉,两台锅炉均为小区居民供暖锅炉。
    环境监察局同时向八道壕镇政府及小区业主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相关情况后,我局发现取缔燃煤锅炉的主要矛盾集中在锅炉并网问题。依据相关政策,取缔燃煤供暖锅炉工作由八道壕镇政府的城建部门或供暖公司处理。因此涉及取缔供暖燃煤锅炉工作不在我局管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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