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利用采煤沉陷区发展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议》第(5)号答复

王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采煤沉陷区发展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项目建设是实现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分,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力引擎,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我县依托丰富的风光资源,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积极落实新能源相关产业政策,在县域内形成新能源产业集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利用采煤沉陷区发展光伏,建议中介绍了拟建富士新能源二期10MW光伏发电项目和规划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八道壕镇采煤区400MW光伏发电项目,这两个项目均属于集中式光伏项目。但集中式光伏项目备案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受辽宁省发改委指标的限制,省里对集中式光伏的备案暂时没有下发指标文件;二是受用地条件的限制,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资源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新能字〔2021〕28号)要求,集中式光伏项目重点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区废弃土地、经确权滩涂和水面用地、荒漠化沙地三种地类。我局与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关于用地条件进行了确认,我县暂时没有符合建设集中式光伏的三种地类。

日后期待省发改委对于集中式光伏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我县积极争取指标,加快风力、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新的突破。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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