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2日我局对1个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21日(7个工作日)。
作出的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决定:
1、《关于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八道壕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黑河污口﹝2023﹞1号文件,发文时间2023年7月1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关于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八道壕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黑河污口﹝2023﹞1号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2GdztgTd_kORVbPdNTrXg 提取码: 4hiv 注:相关电子文件联系环保局审批办理人员
联系电话:0416-55610060416-5555030(审批股)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