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自公示公开之日算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6-5555030 通讯地址:黑山镇敬业路5号 邮 编:12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节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郑铁路 K41+347、K42+056 锦州市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芳山镇道口平改立工程建设项目 |
辽宁省锦州市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芳山镇 |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交通运输局 |
大郑铁路 K41+347、K42+056 锦州市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芳山镇道口平改立工程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芳山镇,总投资为 5360 万元,占地面积为 69820m 2 。本项目路线起点选定在县道黑芳线与大郑铁路平交处南 400 米,起用曲线将路线偏离原县道黑芳线,在黑芳线右侧平行布设,在 K0+460.4 处采用 9-25 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跨越大郑铁路,铁路净高 8.2 米,终点位于县道黑芳线、县道芳无线及县道八新线交叉处,终点桩号 K0+810,设计车速为 60km/h,公路等级为二级。 本项目设置 1 条支线,2 条连接线。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县道芳无线芳山镇道口将封闭,为保证原道口两侧居民正常通行要求,新建支线一条,支线起点位于县道芳无线,起点桩号 K0+000,之后偏离原道路,在原有道口南侧 115 米位置新建 1-9米框构桥,净高 2.7 米,供行人、非机动车及小型车辆通行,终点利用乡道与县道芳无线相接,终点桩号 K0+725,保障原芳无线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支线设计速度20km/h。 |
1、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2.5m以上的连续、密闭围挡;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工程材料、砂石、土堆等物料要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 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及各种包装皮等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的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运土方、水泥、砂石的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工地出口要派专人清理汽车轮胎上的泥土;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 进行密闭搅拌并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 4、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回填土方采取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绿化等措施。 5、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替代高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如选用低频低噪型振捣棒、液压打桩机、电钻等。禁止在晚二十二时至次日晨六时、午休时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场界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限值。 6、固体废物: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确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采取生活垃圾送到当地政府指定地点,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