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年出栏67万头生猪种养一体化生态生产园区项目一期工程高家窝铺村猪场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年出栏67万头生猪种养一体化生态生产园区项目一期工程高家窝铺村猪场。
选址选线:辽宁省锦州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新兴镇高家窝铺村。
建设内容:高家窝铺村规划用地面积63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宿舍、配电室、猪舍、妊娠舍、产房、隔离舍、保育舍、育成舍、公猪站、配套附属设施及购置设备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新好科技有限公司黑山分公司
联 系 人:李贵忠 联系电话:136****86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网络连接:https://pan.baidu.com/s/1XK9Z7Bf3HiQfaWSyhzdR8Q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新兴镇高家窝铺村原村部
②电子邮件地址:shifeng2402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