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锦州市水利局、锦州市农业农村局、锦环函【2021】13号,关于转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次排查工作的通知》的函,文件要求,在2020年排查基础上,再次开展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现就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收到上级文件后,县领导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主管领导召开“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黑臭水体排查”工作部署会。经过生态环境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我县278个行政村进行重新排查,现已确认,我县除了2020年上报3个黑臭水体,(分别是半拉门镇半南村村中塘、镇安镇营房村小侨饭店西水沟和营房村南外环路220m水沟)外,本次排查未发现新的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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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