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09〕52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2020-00083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  公开日期  2009-12-24
 文  号  黑政发〔2009〕5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09-12-24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经省、市林业部门批准,我县被确定为锦州地区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县。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林资发〔2008〕26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森林采伐管理机制,更好地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全面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辽宁省西部,属平原地区县,全县土地总面积2487平方公里,辖21个乡镇,278个行政村。林业用地面积43.2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3.4万亩。活立米总蓄积达15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6.5%。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64号)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方针,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主线,以森林资源数量增长、质量提高、结构优化为目标,突出强化迹地更新措施,不断创新经营和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森林经营者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长量大于采伐量的原则,年采伐限额不得突破年生长量。

    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本次采伐试点以人工商品林、低质低效的防护林为主,创新采伐管理,强化更新措施,必须有利于生态保护和防护效能的提高。

    3、坚持落实林农森林处置权的原则,搞活森林经营,农民获得实惠。

    4、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确保改革有序展开。

    5、坚持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方便林农,依法行政,提高森林经营水平。

    (三)总体目标

    本次试点的目的是积极探索林权制度改革后,如何更好落实林农处置权和森林经营矛盾的问题,通过2009-2010年两年试点,逐步构建管理公正透明、经营科学有序、管严与放开相协调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逐步建立起以森林分类经营为主线、森林经营规划为指导、森林经营方案为载体、小班经营为单元、多种经营模式为支撑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新体系,最终实现森林采伐由限额控制向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转变,为全方位提升林业生产水平提供理论框架和实践基础。

    三、重点内容

    (一)改革森林采伐限额核定方式

    年森林采伐限额县预留10%,用于自然灾害采伐和重点工程项目需要。年森林采伐限额允许结转使用。

    对林业用地上的林木采伐,在继续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采伐量小于生长量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采伐限额管理机制,“十二五”期间,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核定、分配、使用体制,使其更符合林业生产建设实际,更有利于在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上实现公开、公正、公平。

    对非林业用地上营造的林木(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除外),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

    (二)改革森林采伐管理方式

    林业用地上的林木采伐,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依据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由县林业局核定,优先分配年采伐限额指标、批准采伐申请、组织森林经营设计,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未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年初申报采伐计划,按照森林资源所占的份额安排采伐限额,按照采伐排序批准采伐申请,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非林业用地营造的林木采伐(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除外),实行自主经营,林木所有者需要采伐时提出申请,凭非林地证明,由县林业局设计,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村民在房前屋后、四旁栽植的零星树木,面积不足1亩,没纳入小班管理的,按非林地处理,自主经营,不纳入采伐限额。

    若林木因各种原因不能在采伐期内进行采伐,可由林木所有者提出申请,经林业部门批准后在本年度内延期采伐,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采伐时需告知县、乡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后再进行。采伐限额结余部分,县林业部门可用于采伐下年度《森林经营方案》中采伐计划内的小班,也可结转至下年使用,结转量不超过30%。

    (三)鼓励发展工业原料林,加快林业产业建设

    对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及定向培育的林种,可根据培育目标、经营方向的不同确定采伐年龄和采伐方式,依据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执行。

    对位于生态环境较稳定的一般风沙区、立地条件较好且采用速生树种营造的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护渠林等地方公益林,可比照一般用材林标准进行经营利用,“绿色通道”除外。

    (四)规范并简化林木采伐管理环节

    1. 森林经营者需要采伐林木的,要填写《森林经营作业林木采伐申请书》,有林权证的,凭林权证向乡镇林业部门提出申请,报县林业管理部门;没有林权证的,需经村委会同意,加盖村委会公章,向乡镇林业部门提出申请,报县林业管理部门,取消其它各类中间审核环节。

    2. 森林采伐实行公示制度。采伐限额、采伐计划要实行张榜公示,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应将采伐计划申报、审核以及落实到林权所有者的情况和采伐数量、地点、面积、树种、采伐方式等内容在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所在地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便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周。经公示后无反映的,由林权所有者书面申请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林业部门签署意见,反馈到县林业主管部门,然后进行采伐作业设计。

    3. 因森林火灾、病虫害皆伐面积超过10公顷且小于100公顷的,由县林业部门组织技术论证。

    (五)加强科学经营与管理的指导

    依据全县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针对森林功能的需求和森林资源的特点,进一步细化森林功能分区,控制不合理的经营安排,引导最佳培育模式,形成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基本构架。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总体框架下,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组织森林经营单位加快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使各类森林经营活动与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相衔接。开发多种森林经营模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森林结构和功能等特点,开发相应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

    (六)实行森林采伐更新履约金制度


     林权所有者在提出采伐申请时,将造林更新成本作为森林更新履约金存入银行专户,商品林200元/亩,公益林300元/亩。更新造林后,经县林业主管部门验收,达到更新合格标准的,将森林更新履约金返还森林经营者,逾期不更新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各乡镇以村(组)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将经营类型和采伐限额核实到村(组),采伐计划落实到小班,并进行公示后报批、实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优先分配采伐限额。

    必须坚持生长量大于采伐量的原则,2009年—2010年采伐量均以省林业厅核定的“十一五”规划限额数据为基础。

    按照林农的具体要求和林分实际情况排列采伐计划,使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分配公开、公正、公平。

    规划小班的采伐面积和蓄积量为指导性指标,执行采伐计划时允许有±20%浮动。小班实际采伐面积、蓄积以合理的设计面积、蓄积为准,乡镇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不得突破,当年采伐限额未用完可实施下一年度的规划小班,限额不足时,未能采伐的规划小班可安排在下年度优先采伐。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乡镇,按《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森林经营活动测算、核定森林采伐限额,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小规模调整,对原有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改,漏编和不足部分进行补充完善,调整后报县林业局实施。

    五、试点范围和时间安排

    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以乡镇为单位展开,具体步骤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在姜屯镇姜东村、兰屯村和四家子镇六间村、陈家村展开,由乡镇编制2009-2015年《森林经营方案》,报县林业局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2010年全县各乡镇全面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结合“十二五”编限,对森林资源较多的乡镇编制2011-2015年《森林经营方案》。对森林资源相对较少的乡镇编制森林采伐计划。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工作;

    2010年3月底,完成试点2个乡镇、4个村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写、修改、报批工作;

    2010年3月—6月,开展第一阶段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

    2010年7月—12月,进行其它各乡镇的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

    2011年,结合“十二五”编限,全面实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需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为保证试点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积极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规范及技术规程,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始终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取得预期效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本乡镇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

    (二)搞好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和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宣传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意义、目的和内容,解读改革试点政策,营造理解、支持和参与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确保稳定

    以森林“二类”资源调查为基础,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省林业厅批准后实施,改革试点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确保稳定。

    (四)加强监督管理

    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又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工作中必须严格森林采伐管理程序,加强伐前、伐中、伐后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少批多采、未批也采的盗砍滥伐案件发生。

    (五)确保采后及时还林

    一是各乡镇要按照更新要求,确保当年采伐在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任务,更新造林面积不少于原采伐面积,栽植株数不低于采伐株数;二是要保证更新造林的标准和质量,必须先清除伐根,平整土地,防护林要修好林台和护林沟,按技术要求栽植,确保成活率;三是适地适树选择造林树种,选良种壮苗、速生品种造林;四是实行造林抵押金制度,造林抵押金由各乡镇负责收取,县林业局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成活率达90%以上的,抵押金如数返还。没有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或成活率达不到标准的,抵押金不予返还,由乡镇、村组织人员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并取消林权所有者下一年度的采伐计划。

 

附件: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金福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贾云辉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  梁文颖  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檀庆玉  县林业局设计室主任

            李  军  县林改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梁文颖(兼),副主任檀庆玉(兼)、李军(兼),成员龙丹(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柴玉秋(县林业局造林股股长)、李伟(县林业局设计室科员)、周玉华(县林业局设计室科员),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联系电话:552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