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10〕25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2020-00040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  公开日期  2010-07-16
 文  号  黑政发〔2010〕2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0-07-16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修订完善后的《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和《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安委〔2009〕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实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高效和有序地做好各类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科学组织、快速集结、合理分工、有效处置”,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援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民用爆破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矿山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其它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及有关部门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  汪  兴  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  牛  丹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凤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铁军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昆  县监察局局长

              张希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成立  县民政局局长

              尚玉新  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靳  军  县交通局局长

              周  明  县财政局局长

              曹振生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铁成  县经济局局长

              李长奎  县教育局局长

              陈  文  县卫生局局长

              王维新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铁华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景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振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顾文军  县总工会副主席

              赵志强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队、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和事故调查组。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总指挥:指挥全县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批准和决策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方案;向指挥部成员布置救援任务,调用社会有关方面的应急救援力量。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各职能组的具体行动,实施决策。


     3.办公室: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和处理重特大事故;了解掌握事故救援信息,与省、市有关部门及相邻县(市)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组织专家组提出事故抢救方案,协助指挥部做出重大决策;组织调动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工程抢险抢修,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主任赵铁军(兼),办公地点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5597111,5556111。

    4.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队: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拟定抢险方案,组织落实侦察、排险、医疗救护、救援等措施,协调指挥供水、供电、工程抢险等部门共同作战,组织清理现场。  抢险救援队下设7个小组:

    (1)灭火救援组

    组长赵志强(兼),成员由县消防大队相关人员组成。

    (2)医疗救护组

    组长陈文(兼),成员由县内各医院医护人员组成。

    (3)建筑工程事故抢险救援组

    组长尚玉新(兼),成员由县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人员及县建筑工程事故抢险队组成。

    (4)民爆物品事故抢险救援组

    组长李景祥(兼),成员由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

    (5)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组

    组长赵志强(兼),成员由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6)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组

    组长赵振营(兼),成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及矿山抢险队组成。

    (7)锅容管特事故抢险救援组

    组长李铁华(兼),成员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消防大队相关人员组成。

    5.警戒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车辆疏通、治安秩序维护、群众疏散和保护总指挥部人员的安全。组长李景祥(兼),成员由县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6.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援人员的给养、抢险救援器材的调运和车辆的油料供应,并根据抢险救援的实际需要,调集一切所需的物资,保障供给。组长王凤和(兼),成员由县经济局、财政局、供电局、交通局、环保局、城乡建设管理局、联通黑山分公司等单位人员组成。

    7.新闻报道组:组织新闻单位进行采访及报道,经指挥部批准后,向新闻单位提供事故信息,对抢险救援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报道。组长王维新(兼),成员由县新闻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8.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对事故原因、经济损失、伤亡情况核实,报请指挥部依法作出相应处理。组长赵铁军(兼),成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

    四、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评估

    (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潜在危险性评价具体分工如下:

    火灾事故,县消防大队负责;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民用爆破危险品事故,县公安局负责;锅容管特事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非煤矿山及工矿事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群众集体中毒事故,县卫生局负责;其他事故,由县相应主管部门负责。

    进行安全事故隐患和潜在危险性评价时,要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区、单位,事故影响范围和影响的人数,并按需确定应急反应的级别,划分事故严重程度。

    五、事故报告程序及内容

    (一)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领导立即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拨打:火警119、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县急救中心120,报告发生灾害事故的具体位置和伤亡情况。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全体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办公室、锦州市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领导及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24小时值班及事故报告电话号码如下:


     县委办公室:5522092


     县政府办公室:5523336  5565377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5597111,5556111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人姓名及联络电话。

    六、应急措施

    (一)决定采取应急措施的程序

    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在向相关部门汇报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应提出抢险和救援的具体措施。指挥部会同专家在查明实际情况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抢险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险情严重的,应及早争取社会救援,以便尽快控制事态发展。

    (二)事故现场封锁措施

    建立警戒区域,根据灾害种类、事故范围、气象条件、周围设施环境等划定警戒区,警戒区边缘要设置明显标记,在事故周围设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交通疏导措施

    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指挥部的指令后,要立即派出警力疏导现场交通,相关部门调集应急救援车辆,运输抢险救灾物品,疏散灾民,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无阻。

    (四)紧急安全疏散措施

    危险化学品等类事故可能对群众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事故现场周边居民进行紧急疏散。指挥部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将居民撤离到安全地点,并采取简易有效的保护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

    (五)工程抢险措施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应的工程抢险措施。

    (六)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护组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急救。将伤员立即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七)决定终止应急措施的方法

    指挥部应根据现场灾情和施救情况,决定终止应急救援措施。

    七、善后处理工作

    (一)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当抢险救灾结束后,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解除警戒。事故单位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和抢修,恢复正常状态。

    (二)补救措施和善后处理程序

    在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监督事故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县总工会和负责监督实施的有关部门要监督事故单位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治疗工作;县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协助事故单位做好死亡家属及伤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调查处理和审批结案

    事故发生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市调查组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按照规定批复结案并上报。

    应急处理结束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安全评价机构对事故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八、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演练计划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救援培训、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模拟实战演练。

    (二)通讯系统检测

    对通讯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测,要保证通讯系统畅通。

    (三)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培训

    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教材要及时更新。

    九、应急计划的完善和经费保障

    (一)修订完善应急计划

    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每年演练情况及检验、检测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整改,修订完善应急计划。

    (二)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县政府将对应急救援相关经费予以保障。

    十、修订前“预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