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10〕18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HSXRMZF/2020-00064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  公开日期  2010-04-27
 文  号  黑政发〔2010〕1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0-04-27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锦政发〔2010〕24号)精神,县政府决定依托县公安消防大队组建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应急救援大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打造平安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县政府决定推进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锦政发〔2010〕17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黑山”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通过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实现视频资源的全面整合和综合应用,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为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经济环境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6月底,全县完成“三区”(案件高发区、金融商业区、封闭住宅小区)、“三口”(城市出入口、重点交通路口、重点单位门口)48个核心监控探头和其余2500个视频监控探头建设任务。2010年年底前,按照资源高度共享、运作机制完善、维护保障有力的要求组织检查验收,形成覆盖面广、监控点密、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其在打击违法犯罪、强化公共安全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升群众安全感等方面的城市综合管理作用,确保城市管理更加有序,打击犯罪更加精确,城市安全更加可靠。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黑山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王俊仁任组长,县公安局、综治办、发改局、财政局、城建局、民防办、交通局、教育局、广电局、文化局、环保局、应急办、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办公地点在县公安局。

    四、职责分工

    公安部门负责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日常工作,做好系统建设的规划、实施和验收工作,加强对系统应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各单位建好、用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财政部门负责加大投入,将重点公共区域的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工作。

    城建部门要将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规化、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电力部门要将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公共部分的用电纳入城乡供电体系,并为前端视频监控点提供辅助灯光电源保障。

    应急、民防、交通、教育、环保、城建、综治等部门要全力协助开展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运用实效。

    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系统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调研论证阶段(2010年2月1日至3月31日)

    公安部门确定需新建、改建、接入、整合的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制定系统建设规划,并由具备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前期规范设计,形成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意见,报县政府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4月底前,完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平台和黑山镇派出所视频监控建设;6月底前,全县完成“三区”、“三口”48个核心监控探头和其余2500个视频监控探头建设任务,做到全面覆盖、合理布局,努力消除盲区和失控点,实现视频资源整合共享。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由县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全县视频管理系统建设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全面投入运行,并接受市级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平安黑山”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摆上议事日程。要按照建设目标任务,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落实具体措施。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检查考核机制,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全力主抓、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定期总结经验,修改完善工作措施,不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建立投入机制,多方筹集资金。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并重。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借力发展。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公共部分建设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列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县财政要确保县级视频监控系统资金落实到位;视频监控系统其他部分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拓展社会化投资途径。组织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搞好内部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部分承担本单位周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宣传引导群众特别是小型经营户积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广泛应用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三)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宣传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在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做到思想统一,方向明确,行动一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做好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公安机关是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主体,要实时掌握系统的运行状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予以修复,保证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