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9〕73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500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09-10-22
 文  号  黑政办发〔2009〕7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09-10-22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切实做好我县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确定重点火险区

    根据我县既有林地的分布和树种的易燃程度,全县确定7个重点火险区。市重点火险区为镇安满族乡“101高地”、太和镇杨屯工区水库周围、芳山镇芳山村东山周围、白厂门镇钦差沟山周围;县重点火险区为大虎山镇北山周围、太和镇尖山子村马鞍山周围、八道壕镇冮台村义务植树地点及周围。

    二、确定重点火险区责任人

    各乡镇、林场、驻县有林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负责本乡镇和本单位的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各乡镇、林场、驻县有林单位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是第二责任人。

    三、火灾报告程序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驻黑有林单位行政领导负责制。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后,必须立即向火情发生地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地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人力,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立即将情况上报给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迟报、瞒报、谎报、不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单位以及阻挠报告的责任人,要按规定追究责任。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按程序要求,立即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发生下列火灾、火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或组织扑救:

    1.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的;

    2. 一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

    3. 乡镇与乡镇交界地区、危险较大的;

    4. 森林火灾地处县界、危机邻县的;

    5. 威胁村、屯、微波站、火药库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

    6. 乡镇、林场、驻县有林单位请求县里支援的。

    四、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扑救程序

    1.火灾报告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报告火灾发生地的山情、林情、社情、现场扑救人员、当时的过火面积、火势及气象等情况。根据领导的决策意见,迅速组织协调有关乡镇的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森林扑火队进行扑救。前线扑火需要的人力、物力涉及到哪个单位或部门,由该单位或部门的行政领导进行落实。

    2. 组织领导

    组成县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副县长、公安局长担任,指挥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局长担任。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县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各乡镇、林场、驻县有林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由行政“一把手”任总指挥,负责指挥本乡镇、林场、单位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 扑救原则

    扑救森林火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服从整体、就地就近的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4. 扑救力量

    发生火灾后,第一梯队为发生火灾所在地的乡镇、林场及有林单位;第二梯队为火灾发生地邻近的乡镇及有半专业扑火队的乡镇;第三梯队为县森林消防大队;第四梯队为县直机关干部、县消防大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有权调动县内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及扑火机具。

    第一梯队由各乡镇的男性基干民兵或林场、有林单位的男性青壮年职工组成,由各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负责组织。第二、三、四梯队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严禁动用中小学生、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人群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进行扑火。

    5. 扑火工具

    发生火灾地的乡镇、林场、驻县有林单位应准备足够的扑火工具。扑火工具不足时,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其他单位的扑火工具,随时运送到火场。

    6. 交通工具

    运送扑救森林火灾人力、物力的车辆原则上由发生火灾的单位负责,不足时由县交通局调集车辆。

    7. 通讯联络

    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县通讯部门负责把火情电话按特殊情况处理,优先挂拨,保证火情电话畅通无阻。火场用手持对讲机或手机联络。

    8. 气象监测

    气象部门负责监测火场地区的天气变化情况,并及时为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火场前线指挥部提供天气预报。

    9. 后勤保障

    扑火运输所需油料,由当地政府或单位解决。卫生局负责药品供应,并组织临时扑火医疗队,随时抢救伤员。

    10. 火场的清理与看守

    森林明火扑灭后,必须对火场进行全面检查。要组织足够力量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指定看守负责人,以防死灰复燃。经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11.火灾案件的查处

    火灾案件由县公安局、林业局、监察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五、火灾扑救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1. 人员抚恤。因扑火负伤、致残或死亡的抚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当地政府、肇事者单位和肇事者负责抚恤。其他有偿扑火费用按有关文件执行。

    2. 宣传报道。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及时组织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3. 扑救表彰。对扑救火灾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各级政府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特殊情况,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总结报告。火灾发生地护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将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扑救经过及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以书面形式(包括火灾迹地图),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