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保护路桥设施,保障行车安全,提高公路通行效率,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深入贯彻《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锦政办发〔2010〕8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有效打击和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县政府决定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治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全县治超工作;定期召开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治超工作的重要问题和事项;批准统一规划、设置和建设的超限检测点、超限运输货物卸载站点;落实治超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治超工作。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研究解决治超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建立政府主导、条块结合、部门和区域联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要总结治超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探索治超工作有效途径,创新治超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科技治超力度,推进治超检测站点视频监控和工作数据、信息联网互通,提高治超工作效能。
三、要继续坚持路政、公安联合开展路面执法不松懈,保持依法严管态势。针对超限超载车辆相对集中的路段、区域,以及车辆超载现象多发的季节、时段,突出整治重点,合理调整站点布局,实行联防联控,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30%的违法车辆上路过桥,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治超过程中抗法和干预正常执法行为。
四、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监管,落实治超工作责任。加大货物装载源头巡查监管力度,努力把住超限超载货物装载关。对屡教不改、强行闯卡等恶意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实施违法信息抄告和严管重罚,加强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管理。对治超工作不力、超限超载严重,发生桥梁垮塌、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
五、要坚持以保护路产、促进经济发展为治超工作任务目标,严格执行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依法消除车辆超限超载对公路的危害,规范执法行为,净化治超工作环境,杜绝“以罚代管”和公路“三乱”,在治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行风形象。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张明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刘晓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靳 军 县交通局局长
薛伟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公安局副局长
杨志新 辽宁省锦州公路路政管理局黑山分局局长
成 员 郭海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光华 县物价局副局长
唐国顺 县法制办公室主任
姚大刚 县工商局副局长
鲁亚忱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陈胜迎 县纠风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辽宁省锦州公路路政管理局黑山分局,主任杨志新(兼),联系电话:551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