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0〕19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483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0-03-30
 文  号  黑政办发〔2010〕1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0-03-30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随着春季的来临,我县已进入火灾事故多发期。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锦政办发〔2010〕26号)精神,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15日为我县春季防火期。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气温回升,导致火灾的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加,致使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加大,火灾发生机率增大。农村野外烧荒行为时有发生,清明期间扫墓烧香、焚纸、点烛等祭祀活动也将达到高峰,加之大风天气增多,极易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村,火烧连营”。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务必保持清醒,充分认识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立即行动起来,迅速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别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稳定火灾形势

    (一)立即部署春季防火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要求,立即部署春季防火工作。要抓住重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将春季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逐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责任网络,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县教育、民政、城建、交通、农发、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广电、旅游、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及时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要以商场、市场、歌舞厅、寄宿制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贮存、经营场所,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建筑以及文物、古建筑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火灾隐患。要深入建设、装修工程施工工地,坚决纠正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合格擅自施工、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和关闭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要在清明、“五一”假日期间,对旅游景点、车站、文物、古建筑等开展重点检查,确保节日安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依法查处,切实增强监督执法震慑力,确保按期消除。

    (三)着力加强农村和森林防火工作。要突出抓好农村和森林春季防火工作,严防“火烧连营”和“家火上山、山火进村进城”情况的发生。各乡镇组织村(居)民合理堆放柴草垛,拆除违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消除容易引发连营火灾的各类隐患。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气、高火险天气,要采取发布禁火令、升禁火旗等方式,坚决杜绝野外烧荒等动火行为。要牢固树立“家火山火一起防”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林区及其周边区域的防火工作,强化对进山作业、垦荒、放牧以及外来流动人员的检查和控制,尤其要加强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中烧香点烛、焚烧纸钱等民俗活动的管理,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春季防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社会宣传机构和媒体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加强春季防火的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春季防火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针对大风天气和清明节特点,开展消防宣传进大集、进大棚、进农田活动。要在进入林区的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体的风景旅游区设立醒目的防火宣传警示标牌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预防和减少因扫墓烧香、焚纸和野外烧荒等违章用火引发的火灾。要结合消防安全检查,深入企事业单位、乡镇、农村、林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同时指导和督促各行业、各单位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各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

    (五)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立足于“打大战、打恶战”,深入研究春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提高灭火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从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开展辖区“六熟悉”、制定修订预案、组织实战演练、强化战勤保障、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指导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易燃建筑密集区、露天堆场以及大风天、缺水条件等异常天气、异常情况下的灭火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按照“五个第一”的要求,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一)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春季防火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扎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严肃查处火灾事故。对春季防火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要迅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明火灾原因,依法分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不履行消防职责、任务不落实、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因玩忽职守、徇私枉法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