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教育局《关于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日
关于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锦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锦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通知》(锦教办〔2009〕12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0〕26号)及锦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0年锦州市普通高级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锦教办〔2010〕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本县正式户口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
2.通过招商引资来我县投资人员子女自愿在我县报考的,可享受本县考生同等待遇。其他非本县正式户口考生自愿在我县报考的,可报考一般高中。
二、报名办法
1.在规定学区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
2.在非户口所在地学校借读的应届毕业生不符合借读校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条件的,回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录取时,总分减30分后参加定向录取。
3.往届毕业生回原毕业学校报名。
4.外县区考生自愿在我县报名的,在借读校报名。
报名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县招生办集体办理手续。
三、招生计划
一高中:930人。其中公费生651人,择校生279人。
黑山中学:950人。其中公费生665人,择校生285人。
四高中:850人。其中公费生595人,择校生255人。
共招生2730人。其中公费生1911人,择校生819人。
子强学校自主招生。
四、一高中指标到校分配原则
1.公费生651人的分配方法:20人作为各初中完成县职业中专招生任务的奖励指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择优录取)。631人定向分配到各初中,按各校报名人数1.5%比例实行保送,其余名额按2010年各初中报名人数为到校分配指标的基础人数确定系数,同时参考实际参加学业考试人数进行分配。
2.对于严重违反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等有关要求的学校,适当减少到校指标。
五、考试工作
1.考试科目、各科考试分数、考试时间及考试日程安排,按照锦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锦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通知》(锦教办〔2009〕127号)执行。
2.体育与健康和理化实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加分政策
1.在初中阶段获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的考生加5分。
2.烈士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胞子女考生加10分。
3.居住在少数民族乡镇、在规定学区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七、择优推荐免试生工作
继续实行向示范性高中择优推荐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成绩全优的学生免试入学。择优推荐免试生的指标按学校报名人数的1.5%(四舍五入)计算。
(一)择优推荐免试生入学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优秀者。
2.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质。具有探究学习的能力,初步具有创新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者。
3.认真上好体育课,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
4.推荐对象为三年直升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1.县教育局成立择优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和招生单位组成审核小组,会同学校免试推荐领导小组一起确定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成绩全优学生的人选。确定人选时,参考上学期期末、本学期学校的模拟考试及竞赛成绩。在符合上述择优推荐免试生入学学生条件的同时,上学期期末考试、本学期模拟考试名次靠前和竞赛优胜者优先。
2.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初三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根据推荐条件确定工作程序。
3.在同等条件下,获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行为规范标兵”称号的学生优先。
4.各校要将推荐工作过程公开,推荐上报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推荐工作过程要有工作记录。
5.被推荐学生的名单公示后,将学校开展推荐工作的汇报材料、示范性高中招收择优推荐免试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和准考证等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审批。
6.各校要高度重视择优推荐免试生工作,严格按推荐条件和要求开展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7.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放弃推荐的,空余指标不放宽条件。没有完成择优推荐免试生任务的,空余指标收回。
8.各学校本年度推荐的免试生在高中学习成绩列后者,下一年将取消原推荐学校的免试推荐资格,其推荐指标收回,按定向丢标处理。
八、填报志愿工作
填报志愿工作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报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字迹不能勾抹,志愿填报后由考生签字,任何人不得更改和补报。有升学志愿的学生必须填报志愿。
九、录取工作
(一)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理化实验操作能力考查必须达到合格以上。不合格的省级示范性高中不予录取。
(二)录取批次与办法
第一批:示范性高中(一高中)
1.先审批录取择优推荐保送生,然后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学业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综合、思想品德和历史与社会、体育与健康)择优录取指标到校生。休降生、辍返降级生以及违反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教育局《关于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黑教发〔2002〕16号)的考生总分减30分后参加指标到校生的录取。
2.指标到校录取以全县学业考试第651名考生成绩下降20分,作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指标收回,收回的指标和没完成择优推荐免试生任务收回的指标在全县剩余的三年直升应届考生中按成绩择优录取。非三年直升应届考生和违反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教育局《关于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黑教发〔2002〕16号)的考生总分减30分后参加录取。
3.如学校无一人达到指标到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录取该校考分最高者1名。
4.不录取往届生。
5.原黑山二中合并到北关校的学生,单独核定定向指标,单独录取。
6.县职业中专招生工作奖励指标有剩余时,在全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一高中择校生录取279人,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同时按要求交纳择校费,额满为止。
第二批:一般高中
1.公费生录取不划分学区,依据一般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录取,额满为止。
2.择校生不划分学区,在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同时按要求交纳择校费,但在择校以上录取批次已被录取的学生将不能被录取为择校生。
3.往届生总分减20分后,参加一般高中录取。
(三)总分并列考生的录取原则
初中阶段获市“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行为规范标兵”称号的优先录取。
依据语、数、外三科总分择优录取;三科并列,依据语、数二科成绩择优录取;两科并列依据语文学科成绩优先录取。
(四)考生必须填报志愿,如不填报志愿,将不能被任何学校录取。
十、工作要求
1.各高中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和标准招生。招生录取工作要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下进行。各校不允许私自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公费生和择校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2.锦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0年锦州市普通高级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锦教办〔2010〕49号)要求“各高中不准跨县(市)区招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各校不得向外县区高中推荐生源,要把高中招生的政策宣传到每位考生,教育考生按规定正规录取入学。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保送生和参加考试已被一高中录取的考生,开学后如不报到,县教育局将依据实际报到人数统计各校是否完成下达的定向指标,并且对不报到考生原毕业学校进行批评处罚。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示范性高中(一高中)招生指标百分之百定向到各初中。各校要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加强学籍管理,防止学生因不懂政策要求择校外流读书。凡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不在规定学区就读的学生在指标到校招生时都要受到限制,影响考生考入示范性高中的机率。
4.各校要遵守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审核考生指标到校定向录取的条件,按文件要求核定学生分数。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5.各校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让考生、家长和社会了解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杜绝舞弊和违规现象发生。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2010年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示范性高中招收择优推荐保送生审批表
2.示范性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名额
附件1:
示范性高中招收择优推荐保送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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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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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 |
|
班 级 |
|
||||||||
户口所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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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期末考试名次 |
第一次模拟 考试名次 |
第二次模拟 考试名次 |
第三次模拟 考试名次 |
三次模拟考 试平均排名 |
参加竞 赛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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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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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该 生思想品 德日常表 现及学习 体育锻炼 等方面情 况的综合 素质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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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教育局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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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示范性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名额
单 位 |
指标数 |
保送生数 |
考试录取数 |
英城子一中 |
8 |
1 |
7 |
英城子九年制学校 |
8 |
1 |
7 |
芳山镇一中 |
19 |
2 |
17 |
芳山镇二中 |
11 |
1 |
10 |
太和镇一中 |
16 |
2 |
14 |
太和镇二中 |
8 |
1 |
7 |
白厂门镇中学 |
14 |
1 |
13 |
镇安乡初中 |
8 |
1 |
7 |
段家乡中学 |
31 |
3 |
28 |
常兴镇中学 |
19 |
2 |
17 |
大兴乡中学 |
8 |
1 |
7 |
四家子镇中学 |
8 |
1 |
7 |
姜屯九年制学校 |
13 |
1 |
12 |
励家镇中学 |
25 |
3 |
22 |
新兴九年制学校 |
10 |
1 |
9 |
绕阳河镇中学 |
24 |
2 |
22 |
半拉门九年制学校 |
12 |
1 |
11 |
无梁殿镇中学 |
10 |
1 |
9 |
薛屯乡中学 |
15 |
2 |
13 |
二道九年制学校 |
9 |
1 |
8 |
胡家镇中学 |
31 |
3 |
28 |
小东镇中学 |
21 |
2 |
19 |
新立屯镇中学 |
23 |
2 |
21 |
八道壕九年制学校 |
37 |
4 |
33 |
八道壕镇二中 |
17 |
2 |
15 |
大虎山九年制学校 |
55 |
6 |
49 |
黑山一中 |
81 |
8 |
73 |
黑山北关实验校 |
47 |
5 |
42 |
原黑山二中 |
29 |
3 |
26 |
黑山中学 |
8 |
1 |
7 |
子强学校 |
6 |
1 |
5 |
合计 |
631 |
66 |
5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