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1〕8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封锁扑灭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468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1-02-16
 文  号  黑政办发〔2011〕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1-02-16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封锁扑灭控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封锁扑灭控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2适用范围

    1.3应急工作原则

    1.4疫情分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县决策领导指挥机构

    2.2乡镇决策领导指挥机构

    3. 疫情报告、确认

    3.1疫情报告

    3.2疫情确认

    3.3疫区的划定

    4. 应急响应

    4.1一级响应

    4.2二级响应

    4.3三级响应

    5. 封锁控制措施

    5.1隔离

    5.2封锁

    5.3根除

    5.4紧急监测

    5.5分析疫源与追踪调查

    5.6疫情的撤销

    5.7宣传教育

    5.8处理记录

    6. 保障措施

    6.1物资保障

    6.2资金保障

    6.3技术保障

    6.4人力保障

    6.5 科研保障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制定与解释

    7.3 实施时间

 

 

1.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控制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和扩散,及时采取科学有序、高效的应急防控措施,将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并对疫区采取可持续的长期控制措施,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农产品贸易、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辽宁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锦州市农业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防控工作。需要县政府做出响应或更多职能部门予以配合援助时,启动本预案。

    1.3 应急工作原则

    在发生疫情时,由县政府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上下联动、依靠科学”的原则,建立应急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采取相应的综合性治理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1.4 疫情分级

    根据疫情发生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造成危害损失程度等,将疫情划分为由高到低三个等级:

    1.4.1一级

    已发生的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占全县种植面积的60%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或在不同乡镇内新发现1例以上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地农作物造成严重损失或绝收的。

    1.4.2二级

    已发生的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占全县种植面积的40%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或在不同乡镇内新发现1例以上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地农作物造成严重损失或绝收的。

    1.4.3三级

    已发生的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占全县种植面积的20%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或在不同乡镇内新发现1例以上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地农作物造成严重损失或绝收的。

    2.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

    2.1 县决策领导指挥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指挥长,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防控疫情工作,作出疫情应 急防控的重大决策。县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农发局,其职责是:负责全县疫情的预防、控制管理等日常工作;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制定具体防控措施,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并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1.1县决策领导指挥机构成员单位

    由县政府农业办公室、县农发局、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物价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环保局、县经济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广电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单位组成。

    2.1.2主要职责

    县农发局:做好疫情的监测、普查,迅速对疫情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评估,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核实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指导疫区实施封锁;监督、指导对发生区(点)内疫情的铲除扑灭工作;协助疫情发生区做好疫区内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药品、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提请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灭疫情所需费用,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协助各地做好疫情处理预备队人员的培训;组织做好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县委宣传部:加强对各种新闻媒体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群众舆论;负责疫情应急控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相关防治知识的普及。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县直有关单位和下级指挥部及工作人员在疫情应急防控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力量开展疫情防治技术科研攻关,做好防治技术储备。

    县财政局:负责保证安排疫情防控应急经费,并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县经济局:负责加强市场监测,适时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

    县公安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疫情发生地的社会动态,指导疫情发生地公安部门参与做好疫区封锁、扑灭疫情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县林业局:加强对森林植物疫情的监测。

    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和有关物资。

    县发改、物价、卫生、民政、环保、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2  乡镇决策领导指挥机构

    乡镇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决策领导指挥机构,由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指挥长。乡镇指挥部统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疫情应急防控的协调和指挥,做出本行政区域内疫情的防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疫情应急控制的协调、管理工作。

    3.疫情报告和确认

    3.1 疫情报告

    3.1.1单位与个人

    植保站,农科站,县农发局,乡镇人民政府,县、乡镇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从事植物种植及加工、贮藏、运输、购销等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事植物病、虫、草、鼠害研究、教学的单位和个人;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

    3.1.2时限与程序

    疑似疫情。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可疑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植保站报告,县植保站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检疫员到现场进行检疫,确认为疑似疫情的,应在2个小时内报告县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由办公室24小时内上报至市级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

    疫情处理。疫情发生后,乡镇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将扑灭、封锁、控制、监测、检疫等疫情处理情况每周向县级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一次,县级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应立即将疫情处理情况上报市指挥机构。必要时,实行每日一报。

    解除封锁。解除封锁后,县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及时将疫情处理工作总结、解除封锁时间、解除封锁审查报告等有关情况报至县级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由县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指挥机构;

    疫情月报。乡镇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应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疫情汇总上报县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县指挥机构办公室应于每月2日前将本县上月疫情汇总报至市指挥机构。

    3.1.3疫情管理

    一是专人管理疫情报告。县、乡镇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并对每起疫情报告建立完整的档案;二是设置专门疫情报告联系电话。县、乡镇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要设置专门疫情报告联系电话,保持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三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3.2 疫情确认

    现场检疫鉴定。县植保站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检疫员现场检疫确认为符合疫情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疫情,并及时上报县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

    3.3 疫区的划定

    县农发局按要求对疫情发生区域进行勘测,并上报县决策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

    3.3.1发生点:发生点是指疫情发生所在的地点,发生范围在一个自然村或一个社区范围内。

    3.3.2发生区:发生区是指疫情发生危害严重地区,发生范围在3个发生点以上,以发生点为中心,半径2-5公里范围内区域。

    3.3.3疫区:疫区是指疫情发生危害严重地区,发生范围3个疫点以上,以发生点为中心,半径3-8公里范围内区域。经省农委核实后,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划定为疫区,并公布疫区范围。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河流、山脉等。

    3.3.4受威胁区(隔离缓冲区):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顺延5-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3.3.5重点监测区:发生区外围所有的行政乡镇区域划定为重点监测区。

    4.应急响应

    各级人民政府按分级管理、分类响应、属地实施的原则,根据省植物检疫机构确认的疫情范围及程度,三级疫情启动三级响应,二级疫情启动二级响应,一级疫情启动一级响应。

    4.1 一级响应

    4.1.1达到一级疫情条件或经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一级疫情时,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生情况、流行趋势和可能的危害程度,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

    4.1.2按照省市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县、乡镇组织人员赶赴疫区指挥疫情应急控制工作,紧急调拨资金、药品等物质,督促疫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扑灭疫情。

    4.1.3县农发局应及时掌握疫情态势,及时向上级汇报有关疫情控制、扑灭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向省市申请调拨应急资金和储备物质。

    4.1.4非疫区乡镇人民政府,在服从县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支援疫区的疫情应急控制工作的同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本乡镇内发生。

    4.1.5按疫区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在技术、人员、物质、资金等方面对发生疫情地区给予紧急援助支持。

    4.2 二级响应

    4.2.1达到二级疫情条件或经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二级疫情时,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生情况、流行趋势和可能的危害程度,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

    4.2.2县指挥机构立即投入运转,根据疫区乡镇指挥部的申请,确定对疫区进行紧急支援的部门和单位,统一指挥,组织人员赶赴疫区指挥疫情应急控制工作,紧急调拨资金、药品等物质,督促疫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扑灭疫情。

    4.2.3疫情发生后,疫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县指挥机构要求,组织疫情扑灭控制工作,并落实各项疫情控制应急措施。

    4.2.4县农发局应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将疫情、疫情控制、扑灭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在协调指导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的同时,分析疫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报县人民政府。

    根据疫情和扑灭工作进展,必要时,建议县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疫区处理情况,研究对疫区应急处理。

    部署疫情监测与预防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导,协助疫情调查和处理。

    根据疫区乡镇人民政府的申请,建议县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调拨紧急防疫经费、物质、药品等。

    4.3 三级响应

    4.3.1确认为疑似疫情后,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生情况、流行趋势和可能的危害程度,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

    4.3.2疫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转,通报情况,调集植物检疫处理预备队,组织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进行封锁、控制和铲除。

    4.3.3县农发局应随时掌握疫情态势,及时将疫情控制、扑灭进展情况上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在协调和指导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的同时,分析疫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报县人民政府。

    根据疫情和扑灭工作进展,必要时,建议县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疫区处理情况,研究对疫区的应急处理。

    部署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与预防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导,协助疫情调查和处理。

    根据疫区乡镇人民政府的申请,建议县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调拨紧急防控经费、物质、药品等。

    5.封锁控制措施

    5.1 隔离

    县植保站接到疫情报告,并赴现场核实后,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将发生区隔离开来,并限制植物、植物产品及可能被污染物品的移动。

    5.2 封锁

    5.2.1封锁令的发布

    疫情发生后,县农发局请示县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县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在24小时内发布封锁令。

    5.2.2封锁的实施

    当地指挥机构组织对疫区实施封锁。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在所有进出疫区的交通路口指派专人守护,配备消毒设备,禁止植物、植物产品及可能染疫的物品进出疫区。必要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严防植物、植物产品及可能受污染物品运出疫区。

    在特殊情况下,人、车辆和物品必须进出时,须经县植保站批准。

    停止区域内所有植物及植物产品的交易活动。

    5.3 根除

    确认为疑似疫情时,在县植保站的监督指导下,立即对发生区的疫情进行根除。对实施根除的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5.4 紧急监测

    对疫区、受威胁区内实施紧急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待疫情解除后,转入正常监测程序。

    5.5 分析疫源与追踪调查

    根据检测和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

    对在疫情潜伏期调出的植物、植物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草皮、垃圾废土、建筑余泥、塑料制品、堆肥)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采取就地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5.6疫情的撤销

    疫区内疫情按规定根除扑灭处理后,经农业植物检疫人员审验,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由县级人民政府向省政府申请撤销疫区。

    5.7 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疫情防治知识,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5.8 处理记录

    县农发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完整详细记录处理疫情的全过程,以备检查。

    6.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要着眼于及时诊断、隔离、控制疫情,达到及时预防、控制、扑灭疫情的目的。要树立防大疫、防大灾的思想,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当发现某一种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时,要针对其危害特点,科学制定封锁、扑灭、控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并把这些措施切实落实到疫区各乡镇。

    6.1 物资保障

    县人民政府应对疫情防治药品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进行合理储备,储备地点应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6.2资金保障

    对于疫情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疫情处理、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各级财政应列入年度预算,保证防控工作正常开展。

    6.3技术保障

    逐步加强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植物检疫实验室;加强全县植物疫情监测点建设。

    6.4人力保障

    县人民政府要组建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防疫应急控制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县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县农业行政管理人员、专(兼)职植物检疫员、植物保护专家、农业专家等组成。必要时,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协助执行任务。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7.1.1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对受其危害的地区具有潜在危害,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

    7.1.2植物检疫措施是指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或扩散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官方程序。

    7.1.3植物检疫法规是指为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蔓延,或者限制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经济影响而作出的官方规定,包括制订植物检疫验证程序。

    7.1.4疫情监测是指确定某种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群特征的持续调查。包括检测、检验、抽样、核查和疫情处理等以及收集和记录是否有官方程序。

    7.1.5疫情调查是指为确定某地区是否发生某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或者确定某种有害生物种群特征,依据规范所开展的观察、访问咨询、检测检验、文献资料查询以及情况核实等工作。

    7.2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农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7.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2.信息呈报格式

 

 

    附件1: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  金福顺  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  徐凤来  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  刘国良  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鄢德贵  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荆晓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之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伟  县水利局副局长

              赵海波  县工商局副局长

              国春宝  网通黑山分公司副经理

              门淑春  县气象局副局长

              孙保联  县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任鄢德贵(兼),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村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5505824。

 

 

    附件2:

信息呈报格式

    发现疫情名称:            

    发现时间:        年     月       日

    发生地点:       市        县       乡

    情况描述:       年       月       日,在      县

    乡镇发生         疫情,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已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报告单位:            (盖章)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